2014年4月14日扬州市安监局向公司下发了(扬安监职验审【2014】4号)竣工验收批复文件,标志着天启化学一期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顺利通过竣工验收。
去年底,扬州市安监局暨化工园区安监局专家组对公司《1000吨/年双酚A氰酸酯树脂生产装置(一期工程)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》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技术审查。
专家组现场仔细检查了项目生产工艺、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以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、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;审阅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、职业健康体检监护档案、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资料。一致认为公司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》的编制基本符合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》及相关法规、标准、规范的要求,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要求。专家组对公司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。
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评审验收,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对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,对预防职业病的发生,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。同时也体现了天启化学主动承担企业责任、关爱员工身体健康的良好社会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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